辛硫·矿物油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PD20101001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10-1-20 |
有效期至 |
2025-1-20 |
农药名称 |
辛硫·矿物油 |
毒性 |
低毒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山东省济南科海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40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辛硫磷 phoxim |
15% |
38家 |
矿物油 petroleum oil |
25% |
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甘蓝 |
菜青虫 |
50-75克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山东省济南科海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531-88631859 |
张肖华 |
|
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青龙路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矿物油·辛硫磷乳油是由有机磷类杀虫剂辛硫磷原药、矿物油、乳化剂和溶剂复合而成,防治甘蓝菜青虫效果较好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7天,每季作物最多施药2次。
2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3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4.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
5.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交替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6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表现为: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昏迷、抽搐呼吸困难等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可用阿托品和解磷定。洗胃时,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本品易燃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2010-01-20
重新核准日期
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