草甘膦异丙胺盐(41%)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PD20101372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10-4-2 |
有效期至 |
2025-4-2 |
农药名称 |
草甘膦异丙胺盐(41%) |
毒性 |
低毒 |
剂型 |
水剂 |
登记证持有人 |
江苏三山农药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除草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/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草甘膦 glyphosate |
30% |
58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柑橘园 |
杂草 |
275-365毫升/亩 |
定向茎叶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江苏三山农药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517-83852011 |
张军 |
|
江苏省淮安市工业园区枚乘西路118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为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,可通过植物茎叶吸收并传导到各个部分,是植物黄化、褐变至枯死,能有效防除柑橘园杂草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为内吸传导性除草剂,一般施药后7-10天开始见效,请不要误解和重复施药,本品每季最多使用一次。
2、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,使用时严禁药液飘到作物上,以免发生药害。
3、因草甘膦与土壤接触会立即失去活性,故宜茎叶处理。
4、药液用清水配制,用浑浊水会降低药效。
5、本品对铁、铝等金属容器存在轻微腐蚀性,应使用塑料等非金属容器贮存。
6、使用过的喷雾器具要反复清洗干净,以免桶内残留药液影响其他作物而产生药害。
7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口罩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和吸烟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;工作服清洗干净。
8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9、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对皮肤、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及其他不适症状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若不慎接触到皮肤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,若溅到眼睛中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,若摄入量大,病人清醒,可用吐根糖浆诱吐,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中加入山梨醇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物、饮料、饲料、易燃易爆物品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运输时防摔、防压,装卸时轻拿轻放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2010-04-02
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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