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胺·三唑磷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PD20101701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10-6-28 |
有效期至 |
2022-8-31 |
农药名称 |
水胺·三唑磷 |
毒性 |
中等毒(原药高毒)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江苏粮满仓农化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20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三唑磷 triazophos |
10% |
10家 |
水胺硫磷 isocarbophos |
10% |
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水稻 |
二化螟 |
/ |
喷雾 |
水稻 |
三化螟 |
/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江苏粮满仓农化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514-6640888 |
陆学云 |
|
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市周西振兴街2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是一种中等毒性有机磷复配杀虫剂,主要用于水稻二化螟、三化螟的防治。
注意事项
1、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,不得用于蔬菜、瓜果、茶叶、菌类、中草药材的生产,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。
2、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,或前后紧接着使用。
3、对蜜蜂、家蚕、鱼类生物等有毒。蜜源作物花期,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;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。废弃物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4、施药时穿防护服、戴防毒口罩、橡胶手套等。防止药液口鼻吸入;不得吸烟、进食饮水等;施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。
5、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中毒症状为流涎、眼球充血凸出、小便失禁等。
2、皮肤接触后,应立即用肥皂和水洗净。
3、如吸入,立即转移至新鲜空气处。
4、如溅入眼中,用大量清水冲洗,至少15分钟。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
5、如发生中毒,立即携标签就医。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等解毒。
6、中毒急救咨询电话:0514-86640011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本品应贮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晒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
2、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
3、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;运输途中不得暴晒和雨淋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
核准日期
2010-06-28
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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