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辛菌胺醋酸盐(1.8%)
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PD20101850
首次批准日期 2010-7-28
有效期至 2025-7-28
农药名称 辛菌胺醋酸盐(1.8%)
毒性 低毒
剂型 水剂
登记证持有人 沁阳市新兴化工有限公司
农药类别 杀菌剂
总有效成分含量 /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
辛菌胺
暂无
1.26% 262家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苹果树 腐烂病 100-50倍 涂抹、喷雾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-Mail 单位地址
沁阳市新兴化工有限公司 中国 0391-5055073 焦文会 河南省沁阳市崇义镇小金陵北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是一种氨基酸类内吸性杀菌剂,有效成分为甘氨酸取代衍生物,杀菌机理是凝固病菌蛋白质,破坏病菌细胞膜,抑制病菌呼吸,使病菌酶系统变性,从而杀死病菌。适用于苹果腐烂病的防治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安全间隔期为7天,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。 2.请严格按说明书规定的使用浓度和用药时机施药,以免影响防治效果或发生药害。 3.本剂不得与苯酚、过氧化氢、过氧乙酸、高锰酸钾、氧化汞、磺基水杨酸、丹宁酸等混用。 4.在气温较低时,瓶内有晶体析出,不影响药效,待温度升高后既可消失。 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手套等防护用品,避免吸入药液;施药期间不可饮食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 6.不得污染各类水域,严禁施药器具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。避免污染水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若误食引起中毒,应立即洗胃,减少胃肠的吸收,并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。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,立即用肥皂及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严重者及时就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严防潮湿和日晒,不得与食物、种子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2.远离儿童并加锁。 3.搬运和装卸时要轻拿轻放。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,防治口鼻吸入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2010-07-28
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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