氟铃·毒死蜱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PD20101889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10-8-9 |
有效期至 |
2025-8-9 |
农药名称 |
氟铃·毒死蜱 |
毒性 |
中等毒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华北制药集团爱诺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22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氟铃脲 hexaflumuron |
2% |
39家 |
毒死蜱 chlorpyrifos |
20% |
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棉花 |
棉铃虫 |
90-100毫升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华北制药集团爱诺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311-83096353 |
侯东艳 |
|
河北省石家庄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毒死蜱属有机磷类杀虫剂,对害虫具有触杀、胃毒和熏蒸作用。氟铃脲属苯甲酰脲类杀虫剂,是几丁质合成抑制剂,对棉铃虫具有杀虫和杀卵活性。
注意事项
1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。
2、瓜类、蒿苣、烟草、番茄对本品敏感。避免漂移药害。
3、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。
4、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鸟类保护区禁用,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废弃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防毒面具、橡胶手套等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等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。
6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药性的产生。
7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轻度中毒:全身不适,头痛、头昏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出汗、流涎、嗜睡等,有时有肌肉震颤,偶有腹泻。中度中毒: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、腹痛、烦燥不安、抽搐、呼吸困难等。重度中毒:癫痫样抽搐。如直接接触皮肤时,用肥皂、清水清洗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,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,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以上。误服,立即带标签就医饮下大量牛奶、蛋白或清水,对症治疗。不要引吐。解毒方法为:1.用阿托品1-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。2.用解磷定0.4-1.2克静脉注射。3.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
核准日期
2010-08-09
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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