苯甲·丙环唑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PD20102179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10-12-15 |
有效期至 |
2025-12-15 |
农药名称 |
苯甲·丙环唑 |
毒性 |
低毒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济南仕邦农化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菌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300克/升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苯醚甲环唑 difenoconazole |
150克/升 |
60家 |
丙环唑 propiconazol |
150克/升 |
31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水稻 |
纹枯病 |
15-20毫升/亩 |
喷雾 |
水稻 |
稻曲病 |
20-25毫升/亩 |
喷雾 |
水稻 |
稻瘟病 |
20-25毫升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济南仕邦农化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531-88611000-605 |
赵圣英 |
|
山东省济南市章丘绣惠桃花山工业园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是由苯醚甲环唑和丙环唑两种杀菌剂混配而成的,是一种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的内吸性杀菌剂,持效期较长,对预防和治疗水稻纹枯病、稻曲病、稻瘟病有效好的效果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用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25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。2、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开花作物花期禁用,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,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;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养鱼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;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。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;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。3、本品河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4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。5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6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对皮肤和眼有刺激作用。
中毒急救:不慎吸
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如接触皮肤,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;如溅入眼睛,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,送医就诊。如误服,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,并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诊治。无专用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2010-12-15
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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