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维·三唑磷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PD20110067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11-1-11 |
有效期至 |
2026-1-11 |
农药名称 |
阿维·三唑磷 |
毒性 |
中等毒(原药高毒)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桂林集琦生化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20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阿维菌素 abamectin |
0.2% |
149家 |
三唑磷 triazophos |
19.8% |
1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水稻 |
二化螟 |
60-90克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桂林集琦生化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773-5871685 |
马志国 |
|
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育才路55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由生物源杀虫剂阿维菌素和有机磷类杀虫剂三唑磷复配而成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杀虫效果较好,有杀卵作用,渗透性较强,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,避免高温逆风作业。2、本品对蜜蜂、鱼、蚕、水生生物高毒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,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附近蜂群的影响,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。
3、本品对鸟类高毒,对赤眼蜂具有极高风险性,鸟类保护区及天敌放飞区禁用。
4、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5、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。
6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7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。
8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如果药剂接触皮肤或衣服,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。如溅入眼睛,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就医。如有误服,应立即携标签送医院诊治,可催吐、洗胃(清醒时才能引吐),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,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及巴比妥、丙戊酸等。注意保护食管和气管。
国家中毒控制中心电话:010-83132345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保存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
核准日期
2011-01-11
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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