烟碱·苦参碱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PD20110085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11-1-21 |
有效期至 |
2026-1-21 |
农药名称 |
烟碱·苦参碱 |
毒性 |
中等毒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河南省安阳市五星农药厂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0.6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苦参碱 matrine |
0.5% |
118家 |
烟碱 nicotine |
0.1% |
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甘蓝 |
蚜虫 |
60-120毫升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河南省安阳市五星农药厂 |
中国 |
0372-8113571 |
刘建忠 |
|
河南省安阳市滑县道口镇解放北路112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是由苦参碱、烟碱两种有效成分配制而成,属植物源杀虫剂。具有较强的触杀和内吸作用,对防治甘蓝蚜虫效果较好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季最多使用3次。
2、按登记作物施药,使用前详读标签内容。
3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物质混合使用。
4、使用本品时应做好劳动保护,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要用肥皂清洗干净。
5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6、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用的杀虫剂交换使用,以过到杀虫效果好,延缓抗性产生。
7、本品对蜜蜂、家蚕、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施药期间避免对周围蜂群产生影响,开花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本品中毒症状:表现为头痛、眩晕、四肢软弱。
2、若误服及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治疗。本品无特效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本品易燃、易潮,药品置于通风、阴凉、干燥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
2、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3、装卸运输时要轻拿轻放,防重压,注意防火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2011-01-21
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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