苯甲·丙环唑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PD20110660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11-6-20 |
有效期至 |
2026-6-20 |
农药名称 |
苯甲·丙环唑 |
毒性 |
低毒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南京保丰农药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菌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300克/升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苯醚甲环唑 difenoconazole |
150克/升 |
61家 |
丙环唑 propiconazol |
150克/升 |
3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水稻 |
纹枯病 |
20-25毫升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南京保丰农药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514-86599110 |
潘秀银 |
|
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市小纪镇竹墩路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是由苯醚甲环唑和丙环唑两种杀菌剂组合而成;药剂可被植物根、茎、叶部吸收,并能在植株体内向上传导,抑制病菌麦角甾醇生物合成,从而破坏真菌细胞膜的生理作用,最终导致真菌死亡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25天,每季最多施药次数为3次。
2.本品勿与铜制剂和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。
3.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、土壤等环境。在施药期间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本品对家蚕、蜜蜂有毒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
4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5.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。
6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1.吸入:迅速将患者移至新鲜空气处,请医生诊治。
2.眼接触:分开眼睑,用大量清水冲洗眼至少15分钟,再请医生诊治。
3.皮肤接触:脱去污染的衣着,立即用清水冲洗污染的皮肤至少20分钟,再用肥皂冲洗,然后用清水冲净,将药物对皮肤的影响减到最低。
4.若误服药液请立即携此标签就医。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。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。本品无专用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2011-06-20
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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