氟铃·高氯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PD20110709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11-7-5 |
有效期至 |
2026-7-5 |
农药名称 |
氟铃·高氯 |
毒性 |
低毒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山东麒麟农化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5.7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氟铃脲 hexaflumuron |
1.9% |
39家 |
高效氯氰菊酯 beta-cypermethrin |
3.8% |
23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甘蓝 |
小菜蛾 |
50-60克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山东麒麟农化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531-83173266 |
袁丽萍 |
|
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麒麟镇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为苯甲酰脲类与拟除虫菊酯农药的混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作用,按推荐剂量使用,对甘蓝小菜蛾有较好的防效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。
2、本品由苯甲酰脲类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混配而成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3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避免污染水源。天敌赤眼蜂放飞区域禁用。
4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及口罩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6、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。
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、痉挛、恶心、呕吐等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无特殊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粮食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2011-07-05
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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