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单·毒死蜱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PD20110766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11-7-25 |
有效期至 |
2026-7-25 |
农药名称 |
杀单·毒死蜱 |
毒性 |
低毒 |
剂型 |
颗粒剂 |
登记证持有人 |
广东省湛江市甘丰农药厂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5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杀虫单 monosultap |
2.5% |
0家 |
毒死蜱 chlorpyrifos |
2.5% |
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甘蔗 |
螟虫 |
4000-5000克/亩 |
沟施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广东省湛江市甘丰农药厂 |
中国 |
0759-7738538 |
陈燕萍 |
|
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新桥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是由两种不同作用机理的农药复配而成,对害虫具有触杀、胃毒、内吸和一定的熏蒸作用,适用于防治甘蔗螟虫。
注意事项
1、安全间隔期:最后一次施药后90天以上方可收获,每季品能使用1次。
2、产品对蚕和蜜蜂有毒,在养蚕区和养蜂区应谨慎使用;对鱼类有毒,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。不得在江河湖泊和鱼塘中使用或清洗污染的器械,残余药液旧包装物应集中深埋处理。
3、为防止害虫产生抗药性,应适当选取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4、施药时,必须戴口罩、胶手套、穿长袖衣裤,不准进食、吸烟,施药后必须洗手更衣。
5、勿与碱性和强酸性物质混合使用。
6、施药后立即覆土,防止鸟类误食。
7、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。
8、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应避免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急救:该产品可通过食道、呼吸道、皮肤等引起中毒。发现中毒应立即携标签送医院治疗,用阿托品作解毒剂。进入眼睛时,用大量清水冲洗,皮肤沾附用肥皂清洗。误服,立即携标签送医院诊治。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: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,若判断为杀虫单中毒为主,且毒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小剂量阿托品类药物,忌用胆碱酯酶复配剂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产品应存放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的室内仓库中,不得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饲料等物质混贮混运,远离儿童,做好消防措施。运输:按国家对农药运输要求操作,严防雨淋和日晒,工作装卸时应做到戴手套、口罩、穿长袖衣裤等 防护措施。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
核准日期
2011-07-25
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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