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硫·三环唑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PD20110879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11-8-16 |
有效期至 |
2026-8-16 |
农药名称 |
甲硫·三环唑 |
毒性 |
低毒 |
剂型 |
可湿性粉剂 |
登记证持有人 |
江苏龙灯化学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菌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70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三环唑 tricyclazole |
35% |
27家 |
甲基硫菌灵 thiophanate-methyl |
35% |
8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水稻 |
稻瘟病 |
30-40克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江苏龙灯化学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512-57718696/57711566 |
刘智忠 |
|
江苏省昆山开发区龙灯路88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为复配型杀菌剂,持效期较长。兼具渗透性和内吸性,耐雨水冲刷,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。
注意事项
1、避免暴露,施药时必须穿戴防护衣或使用保护措施。2、工作后用大量的清水及肥皂彻底清洗手及暴露部位。3、避免吸入有害气体,雾液或粉尘。4、操作时应远离儿童和家畜。5、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、土壤等环境。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;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。6、药剂应现混现兑,配好的药液要立即使用。7、毁掉空包装袋,并按照当地的有关规定处置所有的废物。8、使用过药械需清洗三遍,在洗涤药械或处置废弃物时不要污染水源。9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不慎药液接触皮肤,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皮肤表面。2、不慎药液接触眼睛,尽快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,并请医生诊治。3、不慎误服,不能催吐,立即请医生诊治,对症治疗,无特效解毒剂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,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或过热的地方。2、远离家禽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储运。3、远离儿童,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2011-08-16
重新核准日期
2020-10-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