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维·辛硫磷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PD20111116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11-10-27 |
有效期至 |
2026-10-27 |
农药名称 |
阿维·辛硫磷 |
毒性 |
低毒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山东卓田植保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35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阿维菌素 abamectin |
0.3% |
149家 |
辛硫磷 phoxim |
34.7% |
38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甘蓝 |
小菜蛾 |
50-60毫升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山东卓田植保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530-6133899 |
孟泉州 |
|
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董官屯镇化工园区纬七路西段路北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由有机磷类农药与大环内酯双糖类农药复配而成的低毒杀虫剂,具有胃毒、触杀作用。
注意事项
1、产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。
2、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。
3、本品对玉米、高粱、黄瓜、菜豆、苜蓿、甜菜有药害,应避免漂移到上述作物上。
4、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,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,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;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。
5、施药时应戴口罩、手套,穿保护性作业服,严禁吸烟和饮食。施药后要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
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、无力、胸闷、视力模糊、胃口不佳。重者还会出现昏迷、抽搐、呼吸困难、口吐白沫、大小便失禁,惊厥,呼吸麻痹。
急救措施:1、不慎溅入眼睛: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。2、不慎接触皮肤:用肥皂水或大量清水冲洗。3、不慎吸入: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4、若误服,则应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,医生应首先判断病人中毒原因。若判断阿维中毒为主,立即引吐,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,如巴比妥、丙戊酸等。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,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皮下或静脉注射,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
2、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粮食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2011-10-27
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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