苯甲·丙环唑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PD20120148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12-1-30 |
有效期至 |
2027-1-29 |
农药名称 |
苯甲·丙环唑 |
毒性 |
低毒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山东潍坊双星农药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菌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500克/升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苯醚甲环唑 difenoconazole |
250克/升 |
61家 |
丙环唑 propiconazol |
250克/升 |
3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水稻 |
纹枯病 |
12-15毫升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山东潍坊双星农药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536-5226126 |
付少霞 |
|
山东省潍坊滨海开发区工业街以北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由两种杀菌剂混配而成。用于预防、治疗水稻纹枯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
注意事项
[1]安全间隔期21天,每季施用3次。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、土壤等环境。[2] 本品不可与铜、汞及强碱、强酸性物质混合使用。[3]请遵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,避免药液接触皮肤、眼睛和污染衣物,避免吸入雾滴。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。[4]喷药时,应穿靴子、长袖衣和长裤,戴口罩、手套。 施药后,彻底清洗防护用具,洗澡,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。[5]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,勿将药液或空瓶弃于水中,避免污染水源。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继续排入水体。[6]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,过敏者禁用。[7]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[8]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使用时如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严重者送医诊治。
[1]如接触皮肤,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;
[2]如溅及眼睛,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;严重者送医就诊;
[3]如误服,立即催吐、洗胃,并携带标签送医就诊,对症下药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密封后贮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。2. 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,或过热的地方。3.远离家禽,食品、饲料和种子,放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上锁。4.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食具、种子等混合贮存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2021-11-10
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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