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维·毒死蜱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PD20121028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12-7-2 |
有效期至 |
2017-7-2 |
农药名称 |
阿维·毒死蜱 |
毒性 |
中等毒(原药高毒)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广西宾德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15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毒死蜱 chlorpyrifos |
14.9% |
0家 |
阿维菌素 abamectin |
0.1% |
148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水稻 |
二化螟 |
70-90毫升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广西宾德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|
中国 |
2093318 |
肖德汉 |
|
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仁厚镇大卢村脚底山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产品为生物农药与有机磷农药的混剂,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可以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,每季最多使用2次,安全间隔期为21天。
2、施药前要仔细阅读产品标签,施药时应穿戴胶靴、面罩、手套,避免吸入药雾,避免药液接触皮肤、眼睛和污染衣物。切勿在施药时抽烟、喝水、饮食等。施药后,彻底清洗防护用具,洗澡,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。
3、本品对鱼、水生生物、家蚕和蜜蜂有毒,用药时应避免接触这些生物。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。切勿将制剂及废弃液弃于池塘、沟渠、河溪和湖泊等水域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冲洗施药具,以免污染水源。开花作物花期禁用。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。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。
4、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包装瓶内密封保存,请勿将本品置于饮、食容器内。使用过的空瓶,用清水冲洗3次后妥善处理,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。
5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。
6、本品是生物农药与有机磷农药混配而成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7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。
8、虾蟹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表现为头痛、头晕、多汗、无力、流涎、恶心、呕吐、视力模糊、瞳孔放大,行为失调,肌肉颤抖等。
急救措施:
皮肤接触: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,用大量清水彻底清洗15-20分钟,再请医生诊治。眼睛接触:立即翻开眼睑,用清水清洗15-20分钟,再请医生诊治。吸入:立即将吸入者移到空气新鲜处,再请医生诊治。误服:立即携标签将病人送入医院,医生要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药,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,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Y一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,(如巴比妥、丙戊酸等)。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,立即引吐、洗渭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用阿托品1-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用解磷定0.4-1.2克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 ;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,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,要轻搬轻放。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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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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