毒死蜱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PD20121920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12-12-7 |
有效期至 |
2027-12-6 |
农药名称 |
毒死蜱 |
毒性 |
低毒 |
剂型 |
微囊悬浮剂 |
登记证持有人 |
泰安市宝丰农药厂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30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毒死蜱 chlorpyrifos |
30% |
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花生 |
蛴螬 |
350-500克/亩 |
灌根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泰安市宝丰农药厂 |
中国 |
0538-8531588,8531688 |
王兴国 |
|
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满庄工业园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是一种持效期较长的有机磷杀虫剂,主要通过触杀、胃毒及熏蒸作用方式控制害虫。毒死蜱与土壤有机吸附能力较强,因此对地下害虫蛴螬防效较好,控制期较长。
注意事项
1、药液要随配随用,不能与碱性药剂混用。
2、本品对鱼类低毒,应避免药液流入湖泊、河流或鱼塘中。清洗喷药器械或废弃物时,切勿污染水源。该药对鸟中毒,对蜂和蚕高毒,在桑蚕地区、养蜂地区及蜜源作物禁止使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施药。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3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止使用。
4、使用本品时应戴手套、口罩,穿干净防护服,用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。 5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6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,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,轻度中毒:全身不适,头痛、头昏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出汗,流涎、嗜睡等,有时有肌肉震颤,偶有腹泻。中度中毒: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、腹痛、烦躁不安、抽搐、呼吸困难等。重度中毒:癫痫样抽搐。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误服者立即发病。应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。急救治疗:[1]用阿托品1-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2]用解磷定0.4-1.2g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3]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不慎溅入眼睛或接触到皮肤,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保存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标注"限制使用"字样
核准日期
2012-12-07
重新核准日期
2020-02-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