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维·毒死蜱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PD20130124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13-1-17 |
有效期至 |
2023-1-17 |
农药名称 |
阿维·毒死蜱 |
毒性 |
低毒(原药高毒)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浙江省杭州宇龙化工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15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阿维菌素 abamectin |
0.1% |
149家 |
毒死蜱 chlorpyrifos |
14.9% |
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水稻 |
稻纵卷叶螟 |
60-100克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浙江省杭州宇龙化工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571-89188333 |
徐黎婷 |
|
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张家墩路172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是由阿维菌素和毒死蜱混配而成的,对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的效果。
注意事项
1.禁止在蔬菜上使用。
2.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,戴好口罩、穿好防护服等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,施药后立即清洗手和脸。
3.本品对烟草、莴苣、瓜类苗期,某些樱桃品种较敏感,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。对鱼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施药,应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等;对蜜蜂有毒,不要在开花植物花期施用。
4.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。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。鱼或虾蟹等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。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。
5.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。
6.遵守一般农药安全使用规则。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7.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止接触。
8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,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,轻度中毒:全身不适,头痛、头昏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出汗、流涎、嗜睡等,有时有肌肉震颤,偶有腹泻。中度中毒: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、腹痛、烦躁不安、抽搐、呼吸困难等。重度中毒:癫痫样抽搐。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误服者立即发病。
眼睛: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携此标签就医诊治。
皮肤:除去被溅及衣物,并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。
误服:携此标签速送医诊治。
急救治疗: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,[1]用阿托品1~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2]用解磷定0.4-1.2g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3]禁用吗啡、茶碱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,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于通风、干燥、阴暗处,远离热源或火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储存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
核准日期
2013-01-17
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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