苯甲·丙环唑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PD20130208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13-1-30 |
有效期至 |
2028-1-29 |
农药名称 |
苯甲·丙环唑 |
毒性 |
低毒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兴农药业(中国)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菌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300克/升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苯醚甲环唑 difenoconazole |
150克/升 |
60家 |
丙环唑 propiconazol |
150克/升 |
31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水稻 |
纹枯病 |
13-27毫升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兴农药业(中国)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21-57493733-5231 |
刘敏婕 |
|
上海市奉贤区柘林镇北村路28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由苯醚甲环唑与丙环唑复配而成,对水稻纹枯病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安全间隔期为35天,每季最多使用3次。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、土壤等环境。
2.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,穿防护服,戴防护手套、口罩等,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。使用中不可吸烟、饮水及吃东西,使用后及时清洗手、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。
3.本品对鱼及水生生物有毒,勿将药液及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或空瓶弃于水中;对蜜蜂有风险,开花植物禁止使用;对家蚕及天敌风险较高,桑园、蚕室、天敌放飞区附近禁用。
4.使用过的空包装妥善处理,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。未用完的制剂应保存在原包装内,切勿将本品置于饮、食用容器内。
5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6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。
7.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施药;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8.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。
中毒急救措施
1.急救措施: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
2.皮肤接触:脱去污染的衣物,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,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。
3.眼睛溅入: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。
4.吸入:立即离开施药现场,转移到空气清新处。
5.误食:立即停止服用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,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。
6.无特效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本品应贮藏在避光、干燥、通风处。运输时应注意避光、防高温、雨淋。 贮存温度应避免低于-10℃和高于35℃贮存。
2.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粮食和动物饲料在一起存放或运输。
3.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2013-01-30
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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