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维·毒死蜱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PD20130255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13-2-6 |
有效期至 |
2028-2-5 |
农药名称 |
阿维·毒死蜱 |
毒性 |
中等毒(原药高毒)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青岛好利特生物农药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15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阿维菌素 abamectin |
0.1% |
148家 |
毒死蜱 chlorpyrifos |
14.9% |
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水稻 |
稻纵卷叶螟 |
80-100克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青岛好利特生物农药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532-85432888 |
徐兴军 |
|
山东省莱西市马连庄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为阿维菌素与毒死蜱复配制剂,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。按推荐剂量使用,对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
注意事项
1.禁止在蔬菜上使用
2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3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.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洗手和裸露部位。
6. 避免孕妇和哺乳妇女接触。
7.虾蟹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。
8.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。
9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,轻度中毒:全身不适,头痛、头昏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出汗、流涎、嗜睡等,有时有肌肉震颤,偶有腹泻。中度中毒: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、腹痛、烦燥不安、抽搐、呼吸困难等。重度中毒:癫痫样抽搐。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误服者立即发病。不慎吸入,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;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内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;若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治疗,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,若判断毒死蜱中毒为主,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可用阿托品和解磷啶,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治疗时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。若判断阿维菌素中毒为主,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—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,(如巴比妥、丙戊酸等)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、孕妇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
核准日期
2013-02-06
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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