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氟胺·烯禾啶
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PD20131250
首次批准日期 2013-6-4
有效期至 2023-6-4
农药名称 氟胺·烯禾啶
毒性 低毒
剂型 乳油
登记证持有人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农药类别 除草剂
总有效成分含量 20.8%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
氟磺胺草醚
fomesafen
12.5% 18家
烯禾啶
sethoxydim
8.3% 5家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春大豆田 一年生杂草 140-150毫升/亩 茎叶喷雾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-Mail 单位地址
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 029-87999509/81774018 张燕春 陕西蒲城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为选择性较强的内吸传导型茎叶除草剂,能被杂草茎叶迅速吸收,并传导到顶端和节间分生组织,使其细胞分裂遭到破坏;若药液被杂草根部吸收也能发挥杀草作用,而大豆吸收药剂后能迅速降解。在苗前、苗后使用很快被叶部吸收,破坏杂草的光合作用,叶片黄化,迅速枯萎死亡。喷此药后4-6小时内降雨亦不降低其除草效果,对春大豆田的一年生杂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
注意事项
1、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使用。 2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。 3、喷药时应注意风向,防止飘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,因而在大豆田中套种敏感作物时不能用此药。 4、本剂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,用药量不宜过大。 5、禁止在鱼塘、稻田等场所及其周围使用,以免对水生生物等有益生物产生危害。 6、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、戴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喝水和吸烟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。 7、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、土壤等环境。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 8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。9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对皮肤、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。如因误服中毒,应立即催吐,并及时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。若不慎接触皮肤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,若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水源或火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2013-06-04
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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