毒死蜱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PD20131489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13-7-5 |
有效期至 |
2023-7-5 |
农药名称 |
毒死蜱 |
毒性 |
中等毒 |
剂型 |
颗粒剂 |
登记证持有人 |
瑞隆农化技术(宿州)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10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毒死蜱 chlorpyrifos |
10% |
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甘蔗 |
蔗龟 |
1200-1500克/亩 |
撒施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瑞隆农化技术(宿州)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557-4378777 |
吴继松 |
|
安徽省宿州市埇桥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内纬二路以南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杀虫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。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,可有效防治甘蔗蔗龟、花生地下害虫,宜在幼虫期施药。
注意事项
1、 本品由有机磷类农药配制而成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2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 3、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,戴手套等;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;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4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5、施药时,不能将药与种子接触,做到种药分离,避免接触产生药害。6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药液漂移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、桑园和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7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。8、严禁在蔬菜上使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、痉挛、恶心、呕吐等。应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溅入眼睛或接触到皮肤,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不适就医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。洗胃时,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治疗时应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精毒性发生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
核准日期
2013-07-05
重新核准日期
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