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维·氟铃脲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PD20131999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13-10-10 |
有效期至 |
2023-10-10 |
农药名称 |
阿维·氟铃脲 |
毒性 |
低毒(原药高毒)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山东怡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2.5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阿维菌素 abamectin |
0.5% |
149家 |
氟铃脲 hexaflumuron |
2% |
37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甘蓝 |
菜青虫 |
40-60毫升/亩 |
喷雾 |
甘蓝 |
小菜蛾 |
30-50毫升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山东怡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533-8431565 |
李玉凤、李巧颖 |
|
山东省桓台县果里镇义和路20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1.本品为阿维菌素和氟铃脲的复配制剂,综合两种有效成分的杀虫机理,抑制昆虫几丁质合成和干扰神经系统,从而杀死害虫,对菜青虫和小菜蛾等害虫具有较好防效。
2.两种不同杀虫机理的有效成分复配后,可以延缓害虫抗性的产生,持效期较长。
3.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,对作物安全,不伤害作物幼嫩组织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2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3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,鸟类保护区禁用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。赤眼蜂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。
4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5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对眼睛和皮肤有轻微刺激作用,误服后表现瞳孔放大,行动失调,肌肉颤抖,严重时导致呕吐。吸入:迅速移到空气流通处;接触皮肤、溅入眼睛: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;经口: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(如巴比妥、丙戊酸)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 本品应存放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,远离儿童及火源,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。
2.不能与食品、食具、饮料、饲料、种子等同贮同运。运输时注意防火、防日晒、雨淋,严格按照《危险品运输管理条例》进行运输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2013-10-10
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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