苯甲·咪鲜胺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PD20140470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14-2-25 |
有效期至 |
2024-2-25 |
农药名称 |
苯甲·咪鲜胺 |
毒性 |
低毒 |
剂型 |
微乳剂 |
登记证持有人 |
山东中新科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菌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20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咪鲜胺 prochloraz |
15% |
29家 |
苯醚甲环唑 difenoconazole |
5% |
61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蔷薇科观赏花卉 |
炭疽病 |
1000-2000倍液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山东中新科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|
中国 |
4000808677 |
|
|
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苏留庄镇后屯村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是一种杀菌剂,对于子囊菌及半知菌引起的多种作物病害有特效。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引起作用。对蔷薇科观赏花卉炭疽病有较好的治疗效果
注意事项
1.施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,配戴防护面罩,戴防毒口罩,穿操作服、防护胶靴、胶手套等防护用品,工作中不准吸烟、饮水进食,不要用手直接擦拭面部,并于上风处配药喷药,大风天及高温天不准施药.2.施药前请搅拌均匀,充分溶解,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。3.剩余药液要妥善保管,不要污染水源及其他非目标区域,施药后要洗澡更衣并将器械清洗干净,不要污染水源及其他非目标区域,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4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。5.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域施药。6.鱼、虾、蟹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药水禁止排入水体。7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、恶心、呕吐等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,立即催吐,洗胃,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,无专用解毒剂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本品应储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,不可倒置。远离火源、热源。2.本品应当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3.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等同储同运。4.运输过程中要防晒、防雨淋;确保容器不泄露、不倒塌、不坠落、不损坏,并按规定路线行驶。专用车辆运输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质量浓度210克/升(咪鲜胺158克/升,苯醚甲环唑52克/升)。
核准日期
2014-02-25
重新核准日期
2022-03-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