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甲·戊唑醇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PD20142054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14-8-27 |
有效期至 |
2024-8-27 |
农药名称 |
精甲·戊唑醇 |
毒性 |
低毒 |
剂型 |
种子处理乳剂 |
登记证持有人 |
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水稻壮秧剂厂 |
农药类别 |
杀菌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0.8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戊唑醇 tebuconazole |
0.25% |
19家 |
精甲霜灵 metalaxyl-M |
0.55% |
22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水稻 |
立枯病 |
药种比1:25-1:75 |
拌种 |
水稻 |
烂秧病 |
1333-4000毫升/100千克种子 |
拌种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水稻壮秧剂厂 |
中国 |
0453-6402938 |
王立柱 |
|
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桥南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为苯胺类杀菌剂与三唑类杀菌剂的混配制剂,具有内吸、保护和治疗作用。种子拌种后水浸药膜不脱落,药剂有效成分紧紧包在种子周围,可有效的防治水稻立枯病和水稻烂秧病。
注意事项
1.种子拌种后,一定要阴干2~3天,等药膜充分固化好后再浸种。拌种后的种子不要在阳光下晾晒,以免影响药效。2.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。进行种子拌种时应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拌种器具,清洗拌种器具的水也不能排入河塘等水体,鱼或虾蟹套养的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;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。3.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,穿靴子、长袖衣和长裤,戴防护手套、口罩等,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。使用中不可吸烟、饮水及吃东西,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、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。4.处理后的种子禁止供人畜食用,也不要与未处理的种子混合或一起存放。5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6.为延缓抗性产生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。7.禁止儿童、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 皮肤接触:脱去污染的衣物,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,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。 眼睛溅入: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,如有不适立即就医。 吸 入:立即离开施药现场,转移到空气清新处。 误 食:立即停止服用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,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,无特效解毒药,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2014-08-27
重新核准日期
2021-08-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