苄·二氯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PD20142322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14-11-3 |
有效期至 |
2024-11-3 |
农药名称 |
苄·二氯 |
毒性 |
低毒 |
剂型 |
泡腾颗粒剂 |
登记证持有人 |
辽宁省沈阳市和田化工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除草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40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二氯喹啉酸 quinclorac |
35% |
49家 |
苄嘧磺隆 bensulfuron-methyl |
5% |
31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移栽水稻田 |
一年生杂草 |
50-80克/亩 |
撒施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辽宁省沈阳市和田化工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24-89608442 |
蔡国庆 |
|
辽宁省沈阳市新城子区杭州西路4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用于防治水稻田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。前者为磺酰脲类选择性除草剂,具有内吸传导性,可在水中迅速扩散,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后转移到植株各部,阻止细胞分裂和生长。主要用于水稻田阔叶杂草和莎草科杂草的防除。后者属激素类除草剂,水稻根部能将有效成分分解,用于防除水稻田1-7叶期稗草。
注意事项
1.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。2.本品适用于水稻移栽田,整地须平整,施药后按要求保持水层,严禁水淹心叶,漏水田药效欠佳。3.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、靴子、戴眼镜、手套等,避免与皮肤直接接触;此时不能吸烟、饮水等;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。4.用药后器械要彻底清洗,清洗器具的废水妥善处理,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;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能随意丢弃,也不可做它用。5.乳油青苔或漂浮物,先趟开后施药,以免影响药剂扩散。6.水温低于摄氏12度影响药效发挥。7.严防吸潮,开袋后应立即使用,若药粒入水后,上下翻腾属正常现象。8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对眼睛有刺激性,使用中或使用后,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。若药液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等部位时,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如药液减到皮肤,应及时用水冲洗,并换洗衣服。口服中毒者应饮大量水催吐,不要用药物引吐,同时请携带本标签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请医生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2014-11-03
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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