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维·辛硫磷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PD20142358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14-11-4 |
有效期至 |
2024-11-4 |
农药名称 |
阿维·辛硫磷 |
毒性 |
低毒(原药高毒) |
剂型 |
微乳剂 |
登记证持有人 |
广西兄弟农药厂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15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阿维菌素 abamectin |
0.1% |
148家 |
辛硫磷 phoxim |
14.9% |
38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甘蓝 |
菜青虫 |
60-80克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广西兄弟农药厂 |
中国 |
0775-4869686 |
覃桃 |
|
广西贵港市覃塘区覃塘镇覃塘林场内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产品为有机磷与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复配的杀虫剂,用于防治甘蓝菜青虫效果较好。
注意事项
1、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花器具,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施药。2、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,或前后紧接着使用。3、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、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,使用时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,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4、本品为低毒农药,喷药时须穿戴好防护用品,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液,用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,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5、施药时应按标签说明用药,因不同植物对此剂的敏感性差异很大,尤其是叶组织脆弱的植物,最易发生药害。6、施药时田水不可排入江、河、湖泊中,施药器械应用清水洗净后倒入施药的庄稼地中。7、为减缓虫害的抗药性,请注意与其他农药轮换使用。8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或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表现为:全身无力,头昏、呕吐、出汗、腹泻、腹痛、抽搐、呼吸困难等。
急诊:1、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就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2、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3、切勿吞服,如误服携此标签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。可以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;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4、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,如巴比妥、丙戊酸等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2014-11-04
重新核准日期
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