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维·啶虫脒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PD20142467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14-11-17 |
有效期至 |
2024-11-17 |
农药名称 |
阿维·啶虫脒 |
毒性 |
低毒(原药高毒) |
剂型 |
微乳剂 |
登记证持有人 |
江西众和化工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4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阿维菌素 abamectin |
0.5% |
148家 |
啶虫脒 acetamiprid |
3.5% |
59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甘蓝 |
蚜虫 |
10-20毫升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江西众和化工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791-83499979 |
杜玉标 |
|
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工业园区北一路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为烟碱类与生物源类杀虫剂的复配制剂,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。是通过刺激神经传递介质r-氨基丁酸的释放,干扰正常的神经生理活动,而导致死亡。对甘蓝蚜虫具有较好防治效果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
2.本品不可与其它强酸或强碱性的物质混用。
3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,地下水、饮用水水源地附近禁用,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止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避免污染水源。
4. 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,穿防护服,戴防护手套、口罩,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。使用中不可吸烟、饮水及吃东西,使用后及时清洗手、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。
5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药性产生。
6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7.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对皮肤有刺激性。急救措施: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皮肤接触:脱去污染的衣物,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,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。眼睛溅入:立即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。吸入:立即离开施药现场,转移到空气清新处。误食:立即停止服用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,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。本品中阿维菌素解毒方法对清醒者立即催吐,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
素,但切勿给已经昏迷的患者灌喂任何东西或催吐,避免使用能增强r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(如巴比妥等),啶虫脒无特效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儿童触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2014-11-17
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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