毒死蜱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PD20152256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15-10-19 |
有效期至 |
2025-10-19 |
农药名称 |
毒死蜱 |
毒性 |
中等毒 |
剂型 |
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 |
宜春新龙化工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480克/升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毒死蜱 chlorpyrifos |
480克/升 |
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水稻 |
稻纵卷叶螟 |
60-90毫升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宜春新龙化工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795-3240188 |
邓正安 |
|
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医药工业园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,只有触杀、胃和一定的熏蒸作用,无内吸作用
。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。
注意事项
1,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,施用前一周不得使用敌稗,以免产生药害。2,本品对蜜蜂,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高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,瓢虫、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、鸟类保护区禁用。鱼和虾蟹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流施药器具。 3、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封措施,穿防护服,戴防护手套,口罩等,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。使用中不可吃东西,吸烟及饮水,使用后应及时清洗手、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。 4、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。5、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。6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标签送医院就诊。1、皮肤接触:脱去污染衣物,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。2、眼睛溅入: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。3、吸入:立即离开施药现场,转移至空气清新处。4、误食:立即停止服用,清水漱口后,立即携标签到医院就诊。5、可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。医生应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问题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,勿与食品饮料、饲料、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2015-10-19
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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