毒死蜱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PD20152633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15-12-18 |
有效期至 |
2025-12-18 |
农药名称 |
毒死蜱 |
毒性 |
低毒 |
剂型 |
颗粒剂 |
登记证持有人 |
浙江平湖农药厂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10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毒死蜱 chlorpyrifos |
10% |
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花生 |
蛴螬 |
1800-2400克/亩 |
撒施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浙江平湖农药厂 |
中国 |
0573-85116149 |
林正余 |
|
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是一种对蛴螬防治效果较好的有机磷农药,具有缓释作用,持效期长,无内吸作用。
注意事项
1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。
2、本品对烟草敏感。
3、本品对鸟类、家蚕、蜜蜂水溞等高毒,施药时应注意;但考虑到为颗粒剂且施药方法为毒土法,与上述有益生物的接触机会较小,因此影响较小;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,远离河塘等水体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,播种、施药后立即覆土。
4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、口罩,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5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和使用。
6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全身不适,头痛头昏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出汗、腹泻腹痛、呼吸困难等,严重时癫痫样抽搐。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误服者立即发病。急救治疗:不慎吸入: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[1]用阿托品1-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2]用解磷啶0.4-1.2克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3]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(注意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通风、干燥、阴凉处,远离火种、热源。远离儿童及无关人员,并加锁保存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搬运轻放轻拿,严禁脚踏、重压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
核准日期
2015-12-18
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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