吡嘧·丙草胺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PD20160240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16-2-24 |
有效期至 |
2026-2-24 |
农药名称 |
吡嘧·丙草胺 |
毒性 |
低毒 |
剂型 |
可湿性粉剂 |
登记证持有人 |
吉林省吉林市世纪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|
农药类别 |
除草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35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丙草胺 pretilachlor |
33% |
33家 |
吡嘧磺隆 pyrazosulfuron-ethyl |
2% |
27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水稻田(直播) |
一年生杂草 |
60-80克/亩 |
茎叶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吉林省吉林市世纪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|
中国 |
0432-3026666 |
杨伟 王冰 |
|
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黎明路38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是由吡嘧磺隆、丙草胺混配的。吡嘧磺隆为支链氨基酸合成抑制剂,具有内吸性,经根部、叶片吸收并传导至分生组织,抑制杂草茎叶部的生长和根部的伸展。丙草胺属于选择性除草剂,可通过植物下胚轴、中胚轴、胚芽鞘吸收,抑制细胞分裂。两者混配后可用于防除直播水稻田一年生杂草。
注意事项
1)水稻整个生育期最多使用1次。
2)该产品对黑麦草、小麦、油菜敏感,施药时注意避开。
3)本品对鱼类、水蚤等水生生物有毒,对赤眼蜂有风险,赤眼蜂(或其他代表性天敌)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鱼或虾蟹套养的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。不可将施药田水排入席草田、藕田、荸荠田等。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也不能排入河塘等水体。
4)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,穿靴子、长袖衣和长裤,戴防护手套、口罩等,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。使用中不可吸烟、饮水及吃东西,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、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。
5)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6)禁止儿童、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急救措施: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
皮肤接触:立即脱去污染衣物,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后,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。
眼睛溅入:立即翻开上下眼睑,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
不慎吸入:立即脱离施药现场,转移到空气新鲜处,保持呼吸畅通。
误服:立即停止服用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,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。无特效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2016-02-24
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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