苄·二氯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PD20161118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16-8-30 |
有效期至 |
2026-8-30 |
农药名称 |
苄·二氯 |
毒性 |
低毒 |
剂型 |
可湿性粉剂 |
登记证持有人 |
江苏凯晨化工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除草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36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苄嘧磺隆 bensulfuron-methyl |
4% |
31家 |
二氯喹啉酸 quinclorac |
32% |
49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水稻秧田 |
一年生杂草 |
40-50克/亩 |
茎叶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江苏凯晨化工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25-84701721 |
崔亚娟 |
|
江苏省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李湾路8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为二种有效成分的复配制剂,选择性强,施药时期的幅度宽。能有效防除水稻秧田一年生杂草。本品对稗草、鸭舌草、眼子菜、四叶萍及异形莎草等都有很好的防效。
注意事项
1、水稻秧苗2.5-4叶期施药对水稻较安全,除草效果良好,并以喷雾施药效果最佳,切勿在2.5叶幼苗期以前施药,否则易造成药害。
2、施药前排干田水,施药后隔天上水,施药后7天不能排水、串水,以免降低药效。
3、应严格按规定的用药量施药,不得任意增减用药量。每季作物用药1次。
4、施药后保水期内,保持3-5厘米的浅水层,不得淹没水稻秧苗心叶。
5、施药田块不得将水排入其它作物田块,以防造成药害。
6、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、口罩和手套等;施药时不得饮食、吸烟等;完毕后用肥皂和清水洗手和脸。
7、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施药完毕,应彻底清洗施药器械,清洗废水不要污染水源和其它作物田块。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能随意丢弃,也不能做他用。
8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,不大量摄入不会出现全身中毒症状。
2、本品属低毒农药,溅入眼睛中或接触皮肤,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感不适请立即就医;如遇误服,应立即饮水催吐、洗胃并携带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于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远离热源或水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切勿与食物、种子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2016-08-30
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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