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甲·草甘膦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PD20161359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16-10-14 |
有效期至 |
2026-10-14 |
农药名称 |
2甲·草甘膦 |
毒性 |
低毒 |
剂型 |
可溶液剂 |
登记证持有人 |
山东中新科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除草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37.3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2甲4氯 MCPA |
5.8% |
0家 |
草甘膦 glyphosate |
31.5% |
59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非耕地 |
杂草 |
120-280毫升/亩 |
茎叶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山东中新科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|
中国 |
4000808677 |
|
|
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苏留庄镇后屯村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是由2甲4氯和草甘膦的复配制剂。其中2甲4氯为苯氧乙酸类选择性激素型除草剂,而草甘膦则是内吸传导型广谱灭生性除草剂。本品主要用于非耕地杂草的防治。
注意事项
1、用药量应根据作物对药剂的敏感程度确定;豆科和百合科一些植物对草甘膦的抗性较强,上述杂草密度大时,可用推荐剂量上限。 2、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可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3、本品对家禽及牲畜有害,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、放牧和翻地。4、药液在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,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,使结晶溶解,以保证药效。5、本药剂大面积灭草时,药后杂草成片干枯,应注意防治火灾发生。6、施药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,施药器械使用后应立即清洗干净,同时不要污染水源。 7、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。8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9.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。
中毒急救措施
本品对皮肤、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。如皮肤和眼睛接触本品时,就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;如误服催吐,然后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;尚无特效解毒剂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 2、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 3、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总有效成分含量435克/升;2甲4氯异丙胺盐7.5%,85克/升;草甘膦异丙胺盐42.5%,495克/升。
核准日期
2016-10-14
重新核准日期
2021-12-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