草甘·三氯吡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PD20172301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17-10-18 |
有效期至 |
2027-10-17 |
农药名称 |
草甘·三氯吡 |
毒性 |
微毒 |
剂型 |
可溶粉剂 |
登记证持有人 |
江西巴菲特化工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除草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60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三氯吡氧乙酸 triclopyr |
10% |
19家 |
草甘膦 glyphosate |
50% |
58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非耕地 |
杂草 |
100-140克/亩 |
茎叶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江西巴菲特化工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791-3499889 |
|
|
江西省安义县工业园区凤凰东路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是由草甘膦与三氯吡氧乙酸混配而成的灭生性除草剂,对非耕地小飞蓬、牛筋草、节节草、水花生、田旋花、铁芒箕等禾本科及阔叶杂草以及灌木均有较好的防效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,严防雾滴飘移到果木和邻近作物田。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、放牧、翻地等。
2、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,避免药液接触皮肤、眼睛和污染衣物,避免吸入雾滴。
3、配药和施药时,应穿防护报、戴防护手套和面罩或眼镜;施药期间,不可进食和饮水;施药后,及时清洗手、脸等暴露部位,并更换衣物。
4、药液用清水稀释,不得使用污水、混浊水,以免影响药效。
5、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清洗,洗刷施药用具的水,不要倒入田间。
6、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,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。
7、使用过的器具应妥善处理,不可随意丢弃。
8、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域施药,严禁在水产养殖区使用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9、避免孕妇或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。
不慎吸入: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;
不慎眼睛溅入或接触皮肤: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;
不慎误服:不要自行引吐,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,并携此标签送医诊治,无特效解毒剂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和动物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草甘膦铵盐含量为:55%;三氯吡氧乙酸钠盐含量为:10.8%。
核准日期
2017-10-18
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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