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吡·甲·唑草酮
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PD20172422
首次批准日期 2017-10-18
有效期至 2027-10-17
农药名称 吡·甲·唑草酮
毒性 低毒
剂型 可湿性粉剂
登记证持有人 辽宁省大连松辽化工有限公司
农药类别 除草剂
总有效成分含量 63%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
唑草酮
carfentrazone-ethyl
7% 6家
吡嘧磺隆
pyrazosulfuron-ethyl
14% 27家
2甲4氯钠
MCPA-sodium
42% 19家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水稻移栽田 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12-18克/亩 茎叶喷雾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-Mail 单位地址
辽宁省大连松辽化工有限公司 中国 0411-86671213 赵哲飞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工兴路22号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剂为水稻移栽田除草剂。能有效防除水稻田一年生多种阔叶杂草和莎草科杂草,如水莎草、异型莎草、扁杆镳草、萤蔺、三棱草、狼巴草、泽泻、四叶萍、水苋菜、鸭舌草、丁香蓼、野慈菇、雨久花等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和使用。 2、确保按推荐的施药时期和施用量均匀施药,不得随意加大用药量。药剂配制采用两次稀释,充分混合。 3、插秧15天后,三棱草、野慈姑、野荸荠、矮慈菇等其它顽固杂草基本出土,即可用药。 4、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药物。 5、使用本品时应佩戴口罩,穿防护衣帽、防护鞋,避免直接接触眼睛与皮肤。施药后用肥皂水洗脸、洗手,并很好地清洗施药器械。 6、对鱼类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;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。废弃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进入眼睛,用大量水清洗眼睛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接触皮肤,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。如吸入肺中,应立即到通风处。若误服,立即携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,对症治疗;若判断为2甲4氯钠中毒,注意保护脑和肝脏。无特效解毒剂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2017-10-18
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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