氰虫·虫螨腈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PD20211054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21-7-2 |
有效期至 |
2026-7-1 |
农药名称 |
氰虫·虫螨腈 |
毒性 |
低毒 |
剂型 |
悬浮剂 |
登记证持有人 |
河北省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20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虫螨腈 chlorfenapyr |
5% |
61家 |
氰氟虫腙 metaflumizone |
15% |
18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甘蓝 |
小菜蛾 |
60-80毫升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河北省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311-85758709 |
田哲 |
|
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城北工业区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是由氰氟虫腙和虫螨腈复配而成的杀虫剂,具有胃毒及触杀作用,在植物叶面渗透性强,有一定的内吸作用。推荐剂量下,对甘蓝小菜蛾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按推荐剂量使用,对作物安全。
2、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,(周围)开花植物花期禁用;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;鸟类保护区、赤眼蜂及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施药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不要污染水源及其它非目标区域。使用过的空包装,用清水冲洗三次后按国家相关要求妥善处理,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。
3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 4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。
5、使用时穿戴长衣、长裤、帽子、口罩、手套等防护措施,工作中不准吸烟、饮水进食,不要用手直接擦拭面部,施药后要彻底清洗防护用具,洗澡,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。
中毒急救措施
该产品对眼睛有刺激性,使用时避免药液接触眼睛。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标签就医。皮肤接触:脱去污染的衣物,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,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并就医。眼睛溅入: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就医。吸入:立即离开施药现场,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并就医。误服:立即停止服用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并携标签就医,本品无特殊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阴暗、低温、干燥、通风的库房中,储运时,严防潮湿和日晒,远离火源和水源,避免直接暴露在阳光下。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贮存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及其他物品同储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2021-07-02
重新核准日期
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