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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维·氯虫苯
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PD20211079
首次批准日期 2021-7-2
有效期至 2026-7-1
农药名称 甲维·氯虫苯
毒性 低毒
剂型 悬浮剂
登记证持有人 河北赛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农药类别 杀虫剂
总有效成分含量 11.6%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
氯虫苯甲酰胺
chlorantraniliprole
9% 1家
甲氨基阿维菌素
abamectin-aminomethyl
2.6% 1家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水稻 稻纵卷叶螟 10-15毫升/亩 喷雾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-Mail 单位地址
河北赛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 0317-4286866 王庆涛 河北省沧州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国家循环经济促进中心515室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属半合成抗生素类杀虫剂,以胃毒为主兼具触杀作用,无内吸性能,但能有效渗入施用作物表皮组织起作用。氯虫苯甲酰胺作用速度快,持效期长,具内吸渗透作用,适用范围广、选择性好。二者复配,对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防效。
注意事项
1.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,避免药液接触皮肤、眼睛和污染衣物,避免吸入雾滴。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。在饮水、进食和抽烟前,应先洗手、洗脸。2. 配药时应戴防渗手套和面罩或护目镜,穿长袖、长裤和靴子。施药时,应戴面罩覆盖口及鼻,戴防渗手套、穿长袖衣、长裤和靴子。施药后,彻底清洗防护用具,洗澡,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。3. 本品对家蚕有毒,对蜜蜂、鱼等水生生物有毒,用药时应避免接触这些生物。家蚕及桑园附近禁用,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,周围植物花期禁用,施药期间密切关注附近蜂群的影响。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。切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、沟渠、河溪和湖泊等,以免污染水源。稻田施药时尽量减少雾滴漂移至水稻田水中,施药时不得将田水排入江河、湖泊、水渠以及水生生物养殖的池塘。对蜜蜂高毒,如果在施药地有觅食蜜蜂活动,禁止施药或是雾滴漂移到开花植物上。4. 基于害虫抗性治理的策略,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虫剂交替使用。5. 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。切勿将本品置于饮、食容器内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6. 禁止儿童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协调性降低,瞳孔放大,颤抖。不慎吸入: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溅入眼睛或接触皮肤: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不慎误服:立即携标签送医诊治。紧急医疗措施:使用活性炭洗胃,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。注意对昏迷病人,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洗胃。本品无专用解毒剂,请及时送医就诊,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本品应贮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;夏季应加强仓库通风,最好早晚运输,避免高温;2.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;3.不得与氧化剂、食物、饮料、种子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,运输时要防潮防晒;4.装卸时,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,轻拿轻放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2021-07-02
重新核准日期
2021-10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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