草铵·草甘膦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PD20211107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21-7-2 |
有效期至 |
2026-7-1 |
农药名称 |
草铵·草甘膦 |
毒性 |
低毒 |
剂型 |
可溶液剂 |
登记证持有人 |
江苏省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除草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40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草甘膦 glyphosate |
30% |
58家 |
草铵膦 glufosinate-ammonium |
10% |
64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非耕地 |
杂草 |
200-400毫升/亩 |
茎叶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江苏省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513-83517630 |
任新峰 |
|
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路998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是非选择性茎叶处理除草剂,接触绿色组织后具有杀伤作用,可被杂草绿色组织吸收,从而使杂草叶绿体失去活性。本品主要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。
注意事项
1、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。 2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。
3、使用本产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4、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5、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 6、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。
7、禁止在捕食性天敌放飞区域施用。 8、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应避免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皮肤接触:脱去污染的衣物,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,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。眼睛溅入: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。误服:立即停止服用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,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。本品无特殊解毒剂。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确保不淋雨、不损坏、不泄漏。装卸过程中要轻搬轻放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草甘膦铵盐33%
核准日期
2021-07-02
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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