氟啶虫酰胺·烯啶虫胺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PD20212436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21-10-20 |
有效期至 |
2026-10-19 |
农药名称 |
氟啶虫酰胺·烯啶虫胺 |
毒性 |
低毒 |
剂型 |
水分散粒剂 |
登记证持有人 |
河南锦绣之星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30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烯啶虫胺 nitenpyram |
20% |
27家 |
氟啶虫酰胺 flonicamid |
10% |
35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棉花 |
蚜虫 |
4-6克/亩 |
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河南锦绣之星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371-65826231 |
徐志军 |
|
河南省新郑市郭店镇合欢路与轻工路交叉口东南角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烯啶虫胺为烟碱乙酰胆碱受体拮抗剂,影响昆虫中枢神经系统胆碱传递,具有内吸、渗透、胃毒和触杀作用。氟啶虫酰胺为同翅目害虫拒食剂,为内吸性杀虫剂,在植物体内渗透性较强,持效性较长,耐雨性较好,叶面喷雾,可用于防治棉花蚜虫。
注意事项
(1)使用本品时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,采用防护措施,穿戴口罩、长衣、长裤、手套、鞋;使用中不可吸烟、饮水及吃东西,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、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。(2)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(3)对蜜蜂有毒,(周围)开花植物花期禁用;(4)对家蚕有毒,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。(5)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(6)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(7)禁止儿童、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对眼睛有刺激性,使用时请注意防护,烯啶虫胺急性中毒常出现头痛、恶心、呕吐等症状,无其他明显全身中毒症状。
急救措施: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
皮肤接触:脱去污染衣物,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,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。
眼睛接触: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。
吸入:立即离开施药现场,转移到空气清新处。
误食:立即停止服用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,立即携带本标签到医院就诊。本品尚无特效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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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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