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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维·灭幼脲
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PD20220011
首次批准日期 2022-1-18
有效期至 2027-1-17
农药名称 甲维·灭幼脲
毒性 低毒
剂型 悬浮剂
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泰诺药业有限公司
农药类别 杀虫剂
总有效成分含量 24.97%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
灭幼脲
chlorbenzuron
24.8% 4家
甲氨基阿维菌素
abamectin-aminomethyl
0.17% 1家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杨树 舟蛾 1000-2000倍液 喷雾
甘蓝 小菜蛾 15-20毫升/亩 喷雾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-Mail 单位地址
山东泰诺药业有限公司 中国 0536-6308568 董淑惠 山东省诸城市相州镇郭家屯村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中的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促进γ-氨基丁酸释放,抑制神经传导,最终使氯离子通道活化,杀死害虫。灭幼脲是一种苯甲酰基类的杀虫剂,主要是胃毒作用。二者混配对甘蓝小菜蛾、杨树舟蛾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
注意事项
1.使用时穿戴长衣、长裤、帽子、口罩、手套等安全防护措施。避免接触皮肤和眼睛。2.使用中不可吸烟、饮水及吃东西。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,洗净手、脸和被污染的免污染皮肤。3.用过本品药的器具要及时清洗。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池塘、河流、水源;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能随意丢掉。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,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。4.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;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;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,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;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附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;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。5.本品建议与其它杀虫剂轮换使用,延缓抗性。6.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1.皮肤接触:脱去污染的衣物,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。2.眼睛溅入: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。3.吸入:立即离开施药现场,转移到空气清新处。4.误食:立即停止服用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,请勿引吐,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本品应贮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,不可倒置。远离火源、热源。 2.本品应当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3.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 4.运输过程中要防晒、防雨淋;确保容器不泄露、不倒塌、不坠落、不损坏,并按规定路线行驶。专用车辆运输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0.2%。
核准日期
2022-01-18
重新核准日期
2022-10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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