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虫喷射剂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WL20050111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5-4-13 |
有效期至 |
2009-4-12 |
农药名称 |
杀虫喷射剂 |
毒性 |
低毒 |
剂型 |
喷射剂 |
登记证持有人 |
山东省聊城市纳米化工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卫生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0.38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氯菊酯 permethrin |
0.18% |
80家 |
胺菊酯 tetramethrin |
0.2% |
43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卫生 |
蚊 |
|
喷射 |
卫生 |
蝇 |
|
喷射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山东省聊城市纳米化工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635-8723086 |
王长义 |
|
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闫寺工业区1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采用拟除虫菊酯为主要原料配制而成,对室内蚊、蝇害虫具有驱杀作用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对鱼、蚕有较高毒性,蚕室内及附近禁止使用,勿向人畜、食物、食具、电源、水源直接喷射。
2、严禁人畜入口或食用,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切勿置于阳光下暴晒,存放于小于50℃的阴凉干燥避光处。
3、用后洗手,过敏者禁用,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避免污染水源。
4、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。如药液粘上皮肤,应使用清水或肥皂冲洗。使用完空瓶置于不危害公共环境处。
5、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本品无特殊解毒剂,使用本品有任何不良反应或误服中毒应立即到医院就医并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搬运时应轻取轻放、严禁猛烈碰撞、日晒、重压、不得倒置。运输应有易燃、易爆标志。
2、产品应贮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的仓库内,不得和种子、饲料、食品、粮食、饮料、强氧化剂共储混放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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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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