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热蚊香液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WL20080266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08-4-10 |
有效期至 |
2011-4-10 |
农药名称 |
电热蚊香液 |
毒性 |
微毒 |
剂型 |
电热蚊香液 |
登记证持有人 |
河北省雄县凯晨日化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卫生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1.1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炔丙菊酯 prallethrin |
1.1% |
3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卫生 |
蚊 |
|
电热加温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河北省雄县凯晨日化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312-5793688 |
陈红斌 |
|
河北省雄县南董庄村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注意事项
1、药液中严禁加入其它液体以免影响其使用效果。
2、用完后切断电源,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。
3、若更换新药液请务必切断电源,等冷却后更换。
4、勿接近火源,避免阳光直射。
5、勿让儿童解除或玩耍。
6、对鱼。家蚕有毒,禁止在蚕室及其附近使用。
7、药液不可吞服,如误服,请立即就医。用后洗手,使用时注意通风。
8、长期不使用应卸下药瓶,盖上瓶盖,置于阴凉处保存,勿与食品一起存放。
9、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误服本品中毒症状为恶心、呕吐、呼吸困难。如误食或吸入过多,立即饮大量清水并立即就医。如药液溅到皮肤上,避免阳光照射,用滑石粉吸干,再用肥皂清洗;如药液溅到眼中,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包装件应贮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的仓库中;贮存时严防潮湿和日晒,不能与食品、种子、饲料及易燃品混放,远离儿童并加锁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生产企业名称:河北省雄县凯晨日化有限公司
地址:河北省雄县南董庄村 邮编:071800
电话:0312—5793688 传真:0312—5793488
网址:www.kcrh.com.cn
包装规格:45毫升/瓶
生产日期: 年 月 日
批号:
有效期:两年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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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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