蝇香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WL20100218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10-7-13 |
有效期至 |
2011-7-13 |
农药名称 |
蝇香 |
毒性 |
微毒 |
剂型 |
蝇香 |
登记证持有人 |
上海生农生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卫生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0.8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氯烯炔菊酯 chlorempenthrin |
0.8% |
36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卫生 |
蝇 |
/ |
点燃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上海生农生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|
中国 |
50581002*0 |
杭岩 |
|
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洞舟路51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注意事项
1.勿与碱性物质一起存放,以免分解失效。2.拆封的蝇香应密封防潮、避光保持。
3.使用时请注意防火,不可使点燃的火头或未灭的烟灰靠近易燃物。
4.勿在电扇直吹或风大处使用,以免吹熄火头或影响使用效果。
5.使用后请及时洗手。勿用易燃易爆品做接灰盘。
6.避免孕妇和婴儿接触,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
7.使用时,请注意通风。
8.本品对鱼、蚕有毒。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无特殊解毒剂,如发生中毒现象应及时携此标签就医。对症治疗。大量吞服时可洗胃。不可催吐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贮存在干燥阴凉、清洁通风的库房中,严禁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粮食和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同贮同运,严防日晒和潮湿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使用和搬运时,要戴好保护手套和口罩,穿好防护服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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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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