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热蚊香液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WL20110016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11-2-11 |
有效期至 |
2012-2-11 |
农药名称 |
电热蚊香液 |
毒性 |
微毒 |
剂型 |
电热蚊香液 |
登记证持有人 |
蠡县金诺达制香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卫生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0.6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|
0.6% |
29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卫生 |
蚊 |
/ |
电热加温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蠡县金诺达制香有限公司 |
中国 |
|
张孟强 |
|
河北省蠡县北埝头乡李岗村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采用恒温陶瓷发热元件,提供长达300小时的驱蚊保护,为您创造一个安宁舒适的环境。
注意事项
1、使用前请阅读本说明并按说明使用。
2、使用后注意通风,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。
3、请勿自行拆开电加热器。
4、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勿与食物一起存放。接触药液后请洗手;若误食,请立即就医。
5、勿近火源,避免阳光直射。
6、请睡前1小时开始使用,用后及时断电。
7、本品对家蚕有毒,使用时远离家蚕、鱼类和蜜蜂等,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。
8、过敏者禁用。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如误食或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,请及时携标签就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产品搬运时要轻取轻放,严禁猛烈碰撞、日晒、重压。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,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粮食、饲料及易燃易爆等物品混放混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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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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