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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热蚊香液
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WL20120005
首次批准日期 2012-1-9
有效期至 2015-1-9
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
毒性 微毒
剂型 电热蚊香液
登记证持有人 福建双飞日化有限公司
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
总有效成分含量 0.6%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
氯氟醚菊酯
meperfluthrin
0.6% 29家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卫生 / 电热加温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-Mail 单位地址
福建双飞日化有限公司 中国 0596-2172811 曾惠泉 福建省漳洲市龙文工业开发区北环城路8号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1.本品采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,能有效驱杀蚊。 2.每天使用8小时,每瓶药液可持续使用45天。 3.使用方便,无需天天更换。 4.请与双飞剑牌电热蚊香液加热器配套使用。
注意事项
1. 请于睡前半小时使用,效果更佳。 2. 使用时注意通风,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,用后洗手。 3. 对鱼、蚕有毒,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。 4. 使用时将电热蚊香液加热器放置在上风向。 5. 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; 6. 加热器的使用寿命一般为2-3年。如果已超过正常使用年限,请购买新的双飞剑牌电热蚊香液加热器。
中毒急救措施
1.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者请及时就医。若有大量误服,不可催吐,应立即携带标签就医。 2.若不慎溅入眼睛或沾附皮肤,请立即用大量的清水冲洗并就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阴凉干燥处,勿与食品、种子、饲料、粮食、饮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、混运。 2、搬运时要轻取轻放,防止剧烈震动、日晒、雨淋和重压,远离火源和热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/
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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