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杀虫气雾剂
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WL20140023
首次批准日期 2014-10-16
有效期至 2017-10-16
农药名称 杀虫气雾剂
毒性 低毒
剂型 气雾剂
登记证持有人 巴斯夫欧洲公司
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
总有效成分含量 0.5%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
除虫菊素
pyrethrins
0.5% 13家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室内 蚊、蝇、蜚蠊 / 喷雾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-Mail 单位地址
巴斯夫欧洲公司 德国 010-65918899 张晓玫 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心沙路300号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是由天然除虫菊植物中提取的除虫菊素加工制成,其通过影响昆虫的神经传导而发挥作用。害虫接触后1~2分钟内即出现过度兴奋,运动失调,并被迅速击倒和麻痹,直至死亡。本品可适用于餐厅、酒店、医院、学校、超市、家庭居室等各类场所。本品对蚊、蝇、蟑螂具有高效的击倒和触杀作用,具有环保、安全、低毒、速效等特点,是快速防控虫害的理想产品。
注意事项
1.请按标签说明使用。 2.施用时要保证罐体温度在15℃ 以上,如未达到15℃,请在室温下保存至该温度以上再施用。 3.施用后注意通风,勿倒置使用,用后洗手,勿向人体及食物施用。 4.本品对鱼类和家蚕毒性较高,养蚕室及其附近禁用。 5.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 6.本品属压力包装,切勿损坏及焚烧,勿近火喷射,空罐勿投于火中。 7.使用前请将暴露在施药区域的食物覆盖或移走,并关闭火源,切勿在同一房间内使用多种气雾剂。 8.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1.不慎药剂接触皮肤或眼睛,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 2.不慎吞服,勿催吐,应立即携此标签请医生诊治。 3.医生使用:对症治疗(去除污物,注意生命体征),无特效解毒剂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本品应存放于通风、干燥处。并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;远离火源,明火及高温处。 2.贮运时,应严防日晒和潮湿,不得与食物、种子、饲料、粮食混放、混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/
重新核准日期
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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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:0539-7110351 010-8800777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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