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热蚊香片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WP20110069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11-3-24 |
有效期至 |
2016-3-24 |
农药名称 |
电热蚊香片 |
毒性 |
微毒 |
剂型 |
电热蚊香片 |
登记证持有人 |
天津阿斯化学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卫生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36毫克/片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右旋烯丙菊酯 d-allethrin |
36毫克/片 |
6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卫生 |
蚊 |
/ |
电热加温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天津阿斯化学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22-59811600-8221 |
孙溥 |
|
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新安路98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1、本品是驱杀蚊的卫生杀虫产品;
2、采用右旋烯丙菊酯为有效成分,对蚊具有驱杀作用,每片可用8小时。
注意事项
1、勿将电热蚊香器倒转或倾斜使用,使用时勿覆盖电热蚊香器;
2、使用时勿触及加热板;如电源线损坏、该器具不得继续使用;
3、使用前请封存食物及餐具,蚊香片请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贮存于阴冷、干燥处;
4、使用时注意用电安全,使用时注意防火安全,产品保存在铝箔包装袋内;
5、使用中注意通风;用后洗手;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;
6、对鱼、蚕有毒,禁止在鱼塘、蚕室及附近使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大量吞服须立即携标签就医治疗;不能催吐;过敏者禁用;
2、接触部位皮肤可能会有刺痒、刺痛感觉,眼睛接触会有刺痛感觉;
3、如接触到皮肤上可用清洁剂清洗,如接触到眼睛,可用大量清水清洗15分钟,并就医;
4、不慎过量吸入,立即就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,不得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、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;
2、产品的包装件应贮存在阴凉、通风、干燥的库房中;
3、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,同时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,防止由口鼻吸入;
4、用过的蚊香片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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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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