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热蚊香液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WP20110245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11-11-4 |
有效期至 |
2021-11-4 |
农药名称 |
电热蚊香液 |
毒性 |
低毒 |
剂型 |
电热蚊香液 |
登记证持有人 |
江苏梦达日用品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卫生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0.8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炔丙菊酯 prallethrin |
0.8% |
3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卫生 |
蚊 |
/ |
电热加温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江苏梦达日用品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512-58777888 |
卞建明 |
|
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(保税区)后塍工业园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选用炔丙菊酯配制而成,挥发均匀稳定,42晚(每晚8小时)持续驱蚊保护,让您睡得更好,产品使用方便。
注意事项
1、使用时保持室内通风,加热器工作时表面不能覆盖任何物品。
2、接触电热蚊香液立即洗手。
3、使用时注意蚊香液立即洗手。
4、本品对鱼、家蚕、蜜蜂有害,避免在鱼塘、桑园、蚕室及其周围使用。
5、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
6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
7、用后洗手,使用后注意通风。
8、过敏者禁止使用,使用过程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本品低毒,无特效解药剂,可对症治疗,并就医。如不慎吸入,请移至通风处。如不慎食入清理口腔并立即就医。皮肤接触或进入眼睛,用大量清水冲洗并送医院诊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运输过程中产品小心轻放,防止剧烈震动、日晒、雨淋和重压。不得与食物、种子、粮食、饲料、易燃易爆物混放及运输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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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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