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ook数据 > 登记农药数据库 > 蚊香

蚊香
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WP20120153
首次批准日期 2012-8-28
有效期至 2027-8-27
农药名称 蚊香
毒性 微毒
剂型 蚊香
登记证持有人 河北省保定燕赵制香有限公司
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
总有效成分含量 0.015%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
四氟甲醚菊酯
dimefluthrin
0.015% 27家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卫生 / 点燃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-Mail 单位地址
河北省保定燕赵制香有限公司 中国 0312-6803399 张永昌 河北省高阳县邢南工业区198号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以四氟甲醚菊酯为有效成分,用于驱蚊杀蚊,适用于家庭、宾馆、酒店等场所。
注意事项
1、燃烧的蚊香放在室内的上风处,勿在电扇直吹或者大风处使用,以免吹熄火或者影响使用效果。2、使用时注意通风,注意安全、防火,不要使用燃着的火或者未烬的烟灰与易燃品接触,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。3、用后请洗手。4、本品对鱼、家蚕高毒,禁止在鱼塘、蚕室及附近使用。5、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6、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7、避免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和婴幼儿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急救措施:若吸入引起不适,请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并及时就医。若不慎接触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及时就医。若误食,无特殊解毒剂,可对症治疗,立即携产品标签送医院诊治,可洗胃,不能催吐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请于50°C以下阴凉干燥处避光贮存,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。2、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粮食、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或运输。3、开封后未使用的点蚊香片请注意封存,一旦潮湿,请勿在太阳下暴晒,应与干燥通风处吹干。4、远离火源、热源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2012-08-28
重新核准日期
/
相关原料供应商 更多
联系电话:0510-87211203
主页 | 企业会员服务 | 广告业务 | 联系我们 | 旧版入口 | 中文MSDS | CAS Index | 常用化学品CAS列表 | 化工产品目录 | 新产品列表
Copyright © 2008 ChemicalBook 京ICP备07040585号  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0385号  All rights reserved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