蚊香
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 |
WP20120175 |
首次批准日期 |
2012-9-12 |
有效期至 |
2017-9-12 |
农药名称 |
蚊香 |
毒性 |
微毒 |
剂型 |
蚊香 |
登记证持有人 |
江西诚志日化有限公司 |
农药类别 |
卫生杀虫剂 |
总有效成分含量 |
0.02% |
有效成分
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四氟甲醚菊酯 dimefluthrin |
0.02% |
29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卫生 |
蚊 |
/ |
点燃 |
生产企业信息
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江西诚志日化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791-3815631 |
熊俊 |
|
江西省南昌市解放西路226号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品以四氟甲醚菊酯为有效成分制成,燃点时间7小时以上。主要用于家庭、宾馆、办公室等室内场所。
注意事项
1.燃点时注意通风,燃点的蚊香应放置于空气流动较缓的上风口处。
2.使用时注意防火,勿用易燃物质做接盘,勿使燃着的香头或灰烬与易燃易爆物质靠近。
3.防潮、防湿,避光保存,一旦潮湿请放在通风处吹干。
4.本品勿与食物一起存放,并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
5.本品对鱼、蚕有毒,蚕室及其附近禁用,勿将蚊香碎片、粉末、灰烬等倒入鱼塘、鱼缸等养鱼场所中。
6.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,若用市售的铁盘接灰,应注意蚊香的外圈勿触及铁盘边缘,常用的铁盘应经常清理铁丝或锯齿上的积碳,以保证燃点效果。
7.本品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1.眼睛、皮肤沾有蚊香粉末,请用清水清洗,如仍不适请及时就医。
2.如若误食,请立即就诊,并将蚊香包装盒一起带入医院,以便医生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本品应放置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及儿童不能触及处,且温度不得高于50℃。
2.不得与家畜、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或易燃易爆物等混合贮运。
3在装卸过程中要轻拿轻放,防止日晒、雨淋及重压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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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核准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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