氟草·草铵膦
登记证信息
| 登记证号 |
PD20231235 |
| 首次批准日期 |
Dec 28, 2023 |
| 有效期至 |
Dec 27, 2028 |
| 农药名称 |
氟草·草铵膦 |
| 毒性 |
低毒 |
| 剂型 |
可湿性粉剂 |
| 登记证持有人 |
广西利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|
| 农药类别 |
除草剂 |
| 总有效成分含量 |
77% |
有效成分
| 成分名称 |
含量 |
原料供应商 |
草铵膦 glufosinate-ammonium |
70% |
0家 |
丙炔氟草胺 flumioxazin |
7% |
0家 |
制剂用药量信息
| 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法 |
| 非耕地 |
杂草 |
60—100克/亩 |
茎叶喷雾 |
生产企业信息
| 单位名称 |
国家 |
电话 |
联系人 |
E-Mail |
单位地址 |
| 广西利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|
中国 |
0771-5709105 |
邱冬梅 |
|
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甘化园区 |
标签信息
产品性能
本产品为丙炔氟草胺和草铵膦的混配制剂,对非耕地杂草有防效。
注意事项
1.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。2.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理的除草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3.对眼睛有轻度刺激性。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、靴子,戴帽子、护目镜、口罩、手套等防护用具,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、吸烟等。使用中不可吸烟、饮水及吃东西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。4.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,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;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;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;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5.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。6.禁止在田间道路、田埂、果树行间、休耕地、林场地等农林区域使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按标签推荐方法使用。一旦发生中毒,请对症治疗。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,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。皮肤接触: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,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。如皮肤刺激感持续,请医生诊治。眼睛溅入:立即翻开眼睑,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再请医生诊治。吸入: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,请医生诊治。误食:立即携此标签就医。本品无特定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注意:对昏迷病人,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本品应储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,不可倒置。远离火源、热源。2.本品应当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3.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等同储同运。4.运输过程中要防晒、防雨淋;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,要轻搬轻放,确保容器不泄漏、不倒塌、不坠落、不损坏。
质量保证期
2年
备注
核准日期
2023-12-28
重新核准日期
/